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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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互联网 政府采购”体系,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受三门县财政局委托,就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实施范围:

    三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三、服务内容:

    标项

    内容

    优惠率

    (含工时费、材料费)

    1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20%

    1、标项1:一、二类维修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

    2维修费优惠率≥20%(材料费部分不优惠),维修费优惠达不到优惠幅度,视为供应实质性不响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有效期: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五、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为在三门县域范围内具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技术资质的综合维修企业或在三门县域范围内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证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5.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1)的各项要求。

    六、申请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https://agreement.zcygov.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承诺书》(见附件1);

    (2)报价承诺表(见附件2-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附件2-2)

    (3)独立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基本设施一览表(见附件3);

    (4)技术响应方案(格式自拟)、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见附件4)、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见附件5);

    3.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由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2021年6月18日前统一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驳回后,供应商可在2021年6月22日前补正后重新提交一次,补正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

    3.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三门县财政局统一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九、履约监督

    1.三门县财政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报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三门县财政局予以监督。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指引》。

    十、其他

    1.项目联系人:张宁童,

    电话:0576-83326608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三门县财政局。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1:报价承诺表.docx

    附件2-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docx

    附件3:基本设施一览表.docx

    附件4: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docx

    附件5: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docx

    附件6:三门县2021-2023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指引.docx

    附件7:网上服务市场-通用定点协议管理(在线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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