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五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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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五次)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五次)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壳塘山,总面积约209亩,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泗淋塘村养殖塘分布图》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6年,2024年3月26日起至公历2030年 3月25日止,按一个标的进行发包(不6年按6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人应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六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次)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贰拾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1420元以上,含1420元)平均值(取整,不四舍五入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4开标时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4320日下午15: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23397808开户银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淋支行未在规定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公历202432113:30-14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432114:3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六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五次)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权责和义务:

    1承包期,遇到国家开发利用,本合同终止履行。合同实际未履行期限乙方已付承包款甲方无息退还,养殖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归甲方所有。

    2、承包期届满,甲方收回养殖塘经营权,乙方对养殖塘开发成果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人为毀坏养殖固定设施。

    3、承包期届满,乙方必须自行拆除所建小屋收完在承包养殖塘上所养殖的产品,逾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4、承包期,有关部门对养殖塘养殖的优惠政策和补助由乙方享有。

    5、承包期,养殖塘坝体、闸门、环沟等一切基础设施如有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承包期满后保持完整无条件归还甲方。

    6、承包期,乙方不得将养殖塘内泥外运或出售。

    7、在承包期,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下,不得破坏养殖塘原有的公共基础设施。

    8、在承包期内,方中途放弃承包的,已付承包款全部不予退还,该项目由甲方进行重新发包。

    9、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林明法    林英兴   

    联系电话:13738679666  13958526097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卢敏霞

      话:13221615919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314

    泗淋塘村壳塘山养殖塘分布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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