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柳街道板樟山村里山山地承包 招标公告
沙柳街道板樟山村里山山地承包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开会研究决定,将沙柳街道板樟山村里山山地承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山地位于沙柳街道板樟山村里山,面积约600亩村集体所有部分,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承包。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1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标底价:第1-5年承包款为人民币50000元/年,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每年支付一次,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以后每年六月底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注:承包款每5年增加一次,即第6-10年的每年承包价在第1-5年的承包价的基础上增加10%,第11-15年的每年承包价在第6-10年承包价的基础上增加10%。
五、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带至报名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如投标保证金不足额,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2、报名时间:公历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09:00时。
3、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标书。
4、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7月14日上午09:20时。
5、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沙柳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付清第一年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或旅游项目开发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全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退还承包方剩余期限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
2、在承包期内如遇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3、承包方不得在承包地上进行规模化养殖(动物、牲畜等),承包土地只允许种植使用,种植品种需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可种植。
4、承包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村方。
5、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在承包期间对道路、土地做出建设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做任何赔偿补贴。
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如有确实需要,需同村方共同商量决定,在村方同意下方可转包,否则村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支付的承包款不予退还。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可自行移走承包土地上的所有经济作物,逾期移交的,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有权处置场地上的附着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所有建筑物归属招标方所有,承包方不得私自移除。
8、若本项目承包期限到期,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9、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其他事宜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门县沙柳街道板樟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周方营
联系电话:151686767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凯霞
联系电话:0576-83339991
三门县沙柳街道板樟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联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沙柳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沙柳街道板障山山地承包(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