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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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计划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

    联系人

    郑洁

    联系方式

    18806583130

    建设单位(招标人)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2305-331022-04-01-886948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计2025年至2027年,在三门县规划共新建61个充换电站(其中2个换电站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92根充电桩、416把充电枪、充换电设备额定功率27480千瓦,折算标准桩428.5根;其中120kW双枪充电桩38台,共计76把充电枪;240kW主机3台,配备12根充电枪;360kW主机11台,配备66根充电枪;480kW液冷主机21台,配备147根充电枪;600kW液冷主机11台,配备99根充电桩;120kW(带V2G)充电桩8台,配备16把充电枪。

    招标项目

    序号

    工程(标段)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招标时间

    预估合同金额

    招标方式

    1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PC工程

    20257

    3000万元

    公开招标

    2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高压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20257

    1700万元

    公开招标


    3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全液冷充电桩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20257

    1400万元

    公开招标


    4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非液冷充电桩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20257

    400万元

    公开招标

    备注

    招标计划仅为参考,实际内容以正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建备2025-091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 A3310221110001320001001 标段名称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类型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8806583130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3968521568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预算编制要求; 并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如有)等相关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 (3)采购: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作,要求与平台开发建设人员做好对接调试等工作(本次招标不含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全套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不包含充电桩及高压箱变。)
    标段内容 预计2025年至2027年在三门县内新建61个充换电站(其中2个换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215KWh储能系统6座,光伏雨棚面积1300㎡。形成面向公众开放、便捷和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构建三门县充电网络的基础设施。本项目按照场站目前的环境条件分成三年建设,其中第一期,即2025年完成19个充电站的建设,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第二期(2026年)、第三期(2027年)开竣工时间以招标方施工任务书下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过程中场站的数量和点位建设根据甲方的要求具体实施。
  • 关于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716日至2025721

    反馈方式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南路39-14号),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873472198@qq.com

    联系方式:0576-83325775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571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发布稿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全周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 关于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305-331022-04-01-88694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立足三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但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通过新建三门县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基础设施,并配套光伏、储能设施,在三门县打造“布局科学、设施先进、服务优质(可用率不低于99%)、运营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网络。

    建设主要的内容:预计2025年至2027年在三门县内新建61个充换电站(其中2个换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215KWh储能系统6座,光伏雨棚面积1300㎡。形成面向公众开放、便捷和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构建三门县充电网络的基础设施。

     

    本项目按照场站目前的环境条件分成三年建设,其中第一期,即2025年完成19个充电站的建设,竣工日期为20251031日,第二期(2026年)、第三期(2027年)开竣工时间以招标方施工任务书下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过程中场站的数量和点位建设根据甲方的要求具体实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220.284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和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如有)等所有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预算编制要求; 并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如有)等相关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

    (3)采购: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作,要求与平台开发建设人员做好对接调试等工作(本次招标不含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及全套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不包含充电桩及高压箱变。

    (4)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服务。停车场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施工、低压施工、以及光伏配套工程、储能设备及安装、车棚(含照明)施工、地面处理、配电、消防、监控、绿化、标识标牌、附属设施等;所有涉及充电设施相关设备的安装:包括不限于基础施工、管沟施工、供电安装工程、检测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负责协助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所有工作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破路开口、外部道路、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永久用电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竣工验收: 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配合审核单位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后期维护工作、协助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7)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能监测、消防检测、计量检定、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

    3.工期要求:

    总工期:不超过375日历天。

    一期计划工期:不超过75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首个站点施工图设计,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一期所有站点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二期计划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方施工任务书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三期计划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方施工任务书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项目分批建设并配合同步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国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每批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在牵头单位执业并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执业并委派)。

    (2)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和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一致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

    5.2 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5.3 本次招标采用“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技术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资信标、商务标)上传至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

    6.2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

    6.3逾期上传(递交)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环湖东路2号

    联系人:郑洁                    

    电话/传真:0576-833185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县环湖南路39-14

    联系人:张星星

    电话/传真:13656766067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722

     

     

    相关附件:
    发布稿7.22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全周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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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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