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5/04/24
- 招标计划
- 项目基本信息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招标公告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开标结果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公告
- 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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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表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联系人
王刚华 联系方式 13968508035 建设单位(招标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项目批准文号
主要建设内容
三门县珠游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工程建设范围为珠游溪河道及两岸植被带。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修复、水生植物恢复、水下森林构建。 招标项目
序号
工程(标段)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招标时间 预估合同金额
招标方式
1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
2025年3月
5300万元
公开招标
备注
招标计划仅为参考,实际内容以正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建备2025-040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 A3310221110001268001001 标段名称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类型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联系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手机号码 13968508035 招标代理机构 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5267621162 招标内容与范围 在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项目业主前期报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标段内容 在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项目业主前期报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
关于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招标代理
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
反馈方式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滨海大道20号4楼(心湖国际二期)),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69772077@qq.com。联系方式:15267621162。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5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04.24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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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审(2025)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招标人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珠游溪及其主要支流展开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珠游溪是三门县最大的入海河流,发源于临海市羊岩山西楼坑,河长26.355km,流域面积 200.4km2。珠游溪主要支流包括吴岙溪、珠岙溪等。建设内容包括:
(1)珠游溪生态缓冲带建设修复工程:通过在珠游溪建设修复 6.2km 生态缓冲带,对珠游溪河道滨岸带农业种植污染物进行拦截,合计种植生态缓冲带 34722m2,其中种植草本植物 30016m2,种植灌木 4706m2。
(2)珠游溪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对珠游溪部分河道开展水生态系统建设工程,建设水生态系统4131m2,共种植挺水植物 2061m2,铺设纤维生态浮床 2070m2;
(3)水下森林建设:在珠游溪干流和吴岙溪、珠岙溪两条支流建设水下森林 7.4km,种植沉水植被共计 28418m2。
工程概算经审核总投资为5215.58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82.3226万元。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在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项目业主前期报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3 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1)本项目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拟派。(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则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施工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则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其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
3.1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网址:gcjs.jyzx.sanme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工具和施工图纸。
4.2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4.3本次招标采用“ 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gcjs.jyzx.sanmen.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
5.2纸质保函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之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sanmen.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8号
联 系 人:王刚华
联系电话:13968508035
招标代理机构: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滨海大道 20 号 4 楼(心湖国际二期)
联 系 人:邵珉浩
联系电话:0576-89305502/15267621162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三门县海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2025年04月30日
三门县珠游溪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04.30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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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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