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21
- 项目基本信息
- 意见征询
- 采购公告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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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4-CS097 项目名称 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3906552318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春莲 联系方式 13867652617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采购范围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暂无信息
-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7
项目名称: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34329
最高限价(元):190341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23432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仿古建筑、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不超过10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从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552318
质疑联系人:叶从越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财富大厦7号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子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430742
质疑联系人:许子倩
质疑联系方式:1875843074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
第 2 条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二次)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上述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上述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
评分标准-总体方案
总体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根据项目实际,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优得8.0-6.7分;良得6.6-5.0分;一般得4.9-3.3分;较差得3.2-1.7分;差得1.6-0分。
总体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根据项目实际,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优得9.0-7.7分;良得7.6-6.0分;一般得5.9-4.3分;较差得4.2-2.7分;差得2.6-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从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552318
质疑联系人:叶从越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财富大厦7号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子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430742
质疑联系人:许子倩
质疑联系方式:187584307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文件名称 操作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从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552318
质疑联系人:叶从越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财富大厦7号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子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430742
质疑联系人:许子倩
质疑联系方式:187584307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文件名称 操作 -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7
二、项目名称: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322870(元)
浙江三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D座401-7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范围内所有内容
90日历天
舒肖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1332023202401386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志恩,陈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高煜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三众建设有限公司
61.8
55.5
52.8
56.7
30.0
86.7
1
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
63.1
57.5
56.2
58.93
22.68
81.61
1
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9
55.5
52.3
56.9
24.05
80.95
1
松阳县常贤古建筑有限公司
42.9
44.0
44.2
43.7
25.4
69.1
1
江苏锦华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
46.4
47.5
47.4
47.1
21.45
68.55
1
浙江卓强建设有限公司
32.6
39.5
37.9
36.67
21.46
58.1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7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从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552318
质疑联系人:叶从越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财富大厦7号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子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430742
质疑联系人:许子倩
质疑联系方式:1875843074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