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2020年第1期 招标公告
三门县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2020年第1期
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财政性资金增值空间,按照《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三政发[2015]45号)、《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三财发〔2017〕67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国资〔2017〕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我县财政性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特邀请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 招标项目
笔 | 资金性质 | 存放规模 | 存放期限 | 收益率 | 保底价 | 备注 |
第一笔 | 社保基金 | 10000万元 | 存期3年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3.5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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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笔 | 社保基金 | 10000万元 | 存期 1年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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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笔 | 社保基金 | 6000万元 | 存期 1年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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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笔 | 社保基金 | 8000万元 | 存期 0.5年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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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竞标银行对象
1、在三门县设有机构一年以上的国有、国有控股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
2、根据县政府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9号)规定,三门县村镇银行可参加上述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但中标资金需由该行的发起行出具保函进行担保。
三、参加竞标银行资格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3、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经县政府批准。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0 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时前(北京时间),逾期报名,取消竞标资格。
2、报名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地址:三门县广场路交通大楼4楼)。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C、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者,以县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六、其他说明
竞标银行中标后,若放弃中标资格、不提供担保函或者不履行合同要求的,则取消该家银行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项目2年竞标性竞标投标资格。若银行出票利率和协议利率不一致,以协议利率为准,但必须提供上级行的审批资料。投标日与实际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遇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中标年资金收益率分别按比例调整,调整后的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调整后同期基准利率÷调整前同期基准利率×原中标年资金收益率。
项目联系人:李淑芳 电话:83305832
代理方联系人:张宁童 电话:0576-83379312
三门县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2020招投标(第一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