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小木屋招租(二次) 招 租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7/04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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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小木屋招租(二次)

    招  租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镇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小木屋招租(二次)以公开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浦坝港镇水坊街小木屋整体招租。

    二、出租期:

    出租期限为5年,自公历20190718日起至公历20240717日止。 

    三、标底价及租赁款支付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暗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方代表3人组成,人报价(报价须在45/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作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租金按年支付。在下一年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

    四、招标对象: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07 11 上午09:00-上午11:00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费500 元,资料费不予退还。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三楼会议室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19 07 11日下午14:30-下午15:00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凭报名资料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一份投标书;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在公历2019 0711日下午15:00前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带至投标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至寄存箱内(如寄存箱内金额不足出现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五年租期结束后7天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退回。

    4、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1907 11 下午 15:20 

    5、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三楼会议室

    6、六、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元、角、分,取整数,不四舍五入。大小写均可,大小写金额不同的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1907 18日下午1500付清第一年总房租款(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租期结束后7天内无息退回),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小木屋租赁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年总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出租方需负责接通水、电到总表,费用由出租方负担,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其他范围通水、通电等材料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水费、电费、清理费、消防器材及安装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所租赁的小木屋,装潢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自行组织装饰,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并且承租方在装潢时不得破坏小木屋主体结构。破坏的承租方要负责修复。

    3、承租方在租期期满后,如不续租则承租方购置及装饰的不动产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上述小木屋转租他人。

    6、承租方不得将小木屋用于经营有噪音污染、废气污染、易燃品以及非法经营活动等。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对周边环境及水质造成污染,以及不能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8工商、财税、消防等相关经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应积极支持配合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审批手续,但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9、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安全、经营管理,按要求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工作,如出现消防、食品等安全问题一切由承租方责任自负。

    10、保持经营区卫生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乱搭乱建。

    11、水坊街范围内的绿化保养及维护由中标人负责。

    12、承包方在签订招租合同后七天成立委员会,负责对整条水坊街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13、在租赁期间,承包方如单间转租需由业主审核同意并备案。

    14、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人:朱盛      联系电话:13566683673

    招标代理:浙江恒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纷纷    联系电话: 0576-83220101

                 

                     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恒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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