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城体育馆改造工程-空调项目补充公告
三门县城体育馆改造工程-空调项目
补充公告1
(备案登记号:三招建备【2017】247号)
致各投标人:
一、三门县城体育馆改造工程-空调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三阶段商务标评审修改如下:
1、商务标评审入围单位的确定:
(1)如有效投标单位>3家,则技术资信标得分前3名的投标单位入围,进入商务标的评审,其余投标单位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
(2)如有效投标单位≤3家,则全部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如出现技术资信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投标单位。
2、评标标底价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商务标得分的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3分,最多扣15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二、原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时,现修改为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9时。
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体育局
台州国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