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上郑低山缓坡土地承包招租公告
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上郑低山缓坡土地承包
招租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上郑低山缓坡土地承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该标的物坐落花桥镇吴都村上郑,地址为:东至上旺山为界,南至村毛竹山为界,西至舒岐村为界,北至东岙村山岗头为界,总面积42亩,其中35亩(山头17亩,山大坑18亩)进行招租,剩余7亩由承包方代为管理。
(山头总面积19亩,山头西边2亩不进行招租。山大坑总面积20亩,与中路以西2亩不进行招租。)(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15年,自公历2019年 5 月 8 日起至公历2034年 5 月 7 日止,(不足15年的,按15年计算)。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承租款为每年每亩人民币15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中标人应于2019年5月6 日下午3点钟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上郑低山缓坡土地承包出租承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 10000元没收,另行招标发租。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带至报名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 (如投标保证金不足额,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当场交给发包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自行领回。
七、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公历2019年 4 月 25 日上午8:30-9:30时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19年 4 月 25 日上午9:30-9:50 时投标人在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后凭报名资料费收据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标书;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3、标书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19年 4 月 25 日上午10:00 时。
4、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报名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八、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 元 ,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舍去,取元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2019年5月6 日下午3点钟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上郑低山缓坡土地承包出租承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 10000元没收,则该上郑低山滑坡土地承包出租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土地只能用于种植水果类,不允许做为其他用途。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2、如果承包土地被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款由村所有,青苗补偿款由承包人所有。
3、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柯孔艳、柯明撑 13738527319、15267252000
招标代理: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文俊 13968523899
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