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里宅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里宅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里宅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土地面积共计520亩。其中后往至安前地块60亩,凤凰地至小路山100亩,北坑至高路360亩。其四址为:东至小路山为界,南至高路为界,西至水稻田为界 ,北至 白岩山脚为界;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二、承包期:
土地承包期为3年,自公历2019 年 04月 27日起至公历2019年04月26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办法:
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在原里宅村两委干部里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均需2000元/亩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作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3、承包款在签订合同前一次付清。
4、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本次招标以暗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招标对象:经营范围具备果蔬种植或销售资格的合作社。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19年 04月18 日上午11:30时前从报名单位合作社账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村集体账户(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里宅;账号:201000205516352000001 ;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浬浦支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2、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年04 月 18日 08:30至11:30 时。
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3楼会议室。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19年04月18日上午08:00至11:30 时前投标人凭转账凭证、报名资料费收据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标书;每一份保证金发票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领取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3楼会议室。
(3)、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19年04月18日14:30时前将报价函提交至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付报名资料费500元,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舍去,取整元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19年04日26日下午15:00时前付清总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里宅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承包要求:
1、在不改变种植(土地整理)规定用途的前提下,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权,包括为提高农业效益而进行的土地整理项目等,政策处理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收益归承包方所有,村方须配合承包方做好相关手续工作。
2、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支付青苗补偿费:
(1)首年青苗补偿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桔地桔树的补偿费按大号桔树160元每株,中号桔树92元每株,小号桔树57元每株,当年种植小桔苗25元每株由中标人支付给村民,桔树数量按实际计算;杨梅树按160元每株计算;覆盆子按每亩5000计算;其他农作物土地按2000元每亩计算,当年空地按1000元每亩补偿。
(2)在承包期内的第二年、第三年土地赔偿款按每年每亩1000元支付,支付日为当年公历3月1号,如延期支付的,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3、保护种植(土地整理),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掠夺性经营。
4、承包期内,国家征用此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征用此地块的土地权属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国家青苗补偿款及国家征用该整理区块损失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发包方不计息退还承包方实际未履行期限的承包款。
5、承包期届满前,承包方应自行收完种植物,期满后不收的,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按期收回该地经营权。
6、国家政策性惠农补助归承包方所有,国家需缴纳税费由承包方负责支付。
7、如承包人用于种植,平整土地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中标后半年内未启动项目的,发包人不退回上交的承包款,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8、承包期满后,基础设施归发包人所有。
9、承包人平整土地的面积需达到总面积的80%,后往至安前地块承包人必须全部平整。
10、如项目需延期的,承包人按每年每亩1000元上交承包款。
十、其他事宜
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程官杏 13736582659 (722659) 程国日 13566459909 (679909)
招标代理: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阳 0576-83302325 、13958533735
三门县浦坝港镇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