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积谷山治理区块建筑用碎石出让(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积谷山治理区块建筑用碎石出让(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浦坝港镇积谷山治理区块建筑用碎石出让(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碎石出让进行公开出让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内,主要内容为石料(凝灰岩)出让。
招标内容:三门县浦坝港镇积谷山治理区块建筑用碎石出让(二次招标),总量暂定1.2万吨(中标人先按此量支付)。具体碎石数量以过磅为准,如实际碎石量增加或减少,按固定单价不变总价予以调整,多退少补。出让底价61元/吨,低于本次投标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计划工期:不超过15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未能如期运输完成的,延后在3日内完成的罚违约金5万,延后在5日内完成的罚违约金10万,延后在10日内完成的罚违约金20万。若延后15日内没完成运输的石料则由业主收回,另行招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等。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mztb.com。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7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LED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ztb.com)和浙江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
7、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进场后,负责运输区域的路面保洁工作,做到随时清扫撒落的石方。
2、中标单位运输后标高符合国土对该地块标高的规定。
3、投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在出让期内不得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4、中标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进行石料加工,中标人密切配合,及时清运。运输车辆经报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运输路线按业主方指定路线,每辆车的运输吨数不得超载。任何车辆上路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承担因损坏所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包括村镇道路)而发生的修复、加固等费用。这些费用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和其他开支,出让方概不承担。中标方运输石方过程中,使用符合密闭条件的工具,按照核定载质量,在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运输途中出现掉渣、发生事故、超载处罚等其他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中标人进场后,负责运输区域的路面保洁工作,做到随时清扫撒落的石方。
6、中标通知书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提交履约担保,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无息退回。
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2日内一次性付清石料款,出让方凭转账记录提供普通发票,石料款转入出让方指定帐户,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世敏
电 话:139585337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锐
电 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8日
综合碎石出让20190328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