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土地承包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土地承包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土地承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建设塘土地四址及面积:
东至六村土地为界;南至海塘坝河港为界;西至龙坑土地为界;北至西浦养殖塘为界。面积为134.5亩,本次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10年,自公历2019年1月11日起至公历2029年1月10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村书记、村长、村监会主任3人,3人报价(报价须在2200元/亩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四、付款方式:承包款分五期支付:
1) 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第二年度承包款(即:公历2019年1月11日至公历2021年1月9日);
2) 第二期承包款在公历2021年1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第四年度承包款(即:公历2021年1月11日至公历2023年1月9日);
3) 第三期承包款在公历2023年1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五年度、第六年度承包款(即:公历2023年1月11日至公历2025年1月9日);
4) 第四期承包款在公历2025年1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七年度、第八年度承包款(即:公历2025年1月11日至公历2027年1月9日);
5) 第五期承包款在公历2027年1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九年度、第十年度承包款(即:公历2027年1月11日至公历2029年1月9日);
五、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19年1月 6日下午15:30时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村集体账户( 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 201000023360411 开户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浬浦支行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
2)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年 1 月 6 日 上午9:00-下午15:30时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19年 1 月 6 日上午9:00-下午15:30时投标人凭报名资料费收据和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每一份保证金发票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3、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会议室
4、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报名资料费300元,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5、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19 年 1 月 7 日 上午9:00时。
6、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大厅。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舍去,取整元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2019年 1 月 11 日下午3点钟前付清两年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没收,该圩岙村建设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承包要求
1.在合法的前提下,由承包者自行开发(包括种植、养殖),村方不干涉。但泥土不能外运。承包期满后,恢复原样。2.在承包期中,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甲乙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青苗款归乙方,其它款项归甲方所有,与承包者无关。在合法的前提下,各种设备投资等,不动产归村方所有,3.在承包期中,如遇自然灾害和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马前来、马国保
联系电话:15105768828、13738682132
招标代理: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忠钻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