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4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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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亭旁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三门县亭旁镇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竟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 项目编号:浙方招备【2018】102号

    二、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垃圾清运项目位于三门县亭旁镇南溪垃圾周转场,运输至三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业主指定地点),运输方量约23000 m3(最终方量待垃圾清运完成后,由测量单位进场复测,最终方量以业主单位委托的测量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为准。),运输距离约33KM。包括挖土机挖、装车、运输、自卸、铺平等。参与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密封式专业垃圾运输车的车辆,垃圾运输全程做到“不见天”、“不落地”、“污水不遗漏”,并保持垃圾运输车的整洁。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运输量

    最高限价

    (元/m3)

    三门县亭旁镇垃圾清运项目

    50日历天

    约23000m3

    42

    四、合格招标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

    4、供应商名下至少有一辆密封式专业垃圾运输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 12  14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8年 12月 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在三门县海游街道人民路252号2 单元6楼603室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2月 21 日9:30时整在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招标保证金:

    1、招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招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及时间: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在递交标书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将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出公司名称。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八.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密封式专业垃圾运输车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九、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屈统华;         联系电话:13758619996

    代理方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传真:0576-83322830

    亭旁镇垃圾清运招标文件(二次).doc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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