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下栏塘虾塘养殖塘承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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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下栏塘虾塘养殖塘承包项目(三次)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就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下栏塘虾塘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竞标人前来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面积:本次招标养殖塘面积共800.01亩,共34口塘。

    1 号养殖塘23.15亩、2号养殖塘18.30亩、3 号养殖塘20.41亩、4 号养殖塘20.75亩、

    5 号养殖塘26.98亩、6 号养殖塘29.80亩、7 号养殖塘21.35亩、8 号养殖塘20.88亩、

    9号养殖塘20.00亩、10号养殖塘19.89亩、11号养殖塘18.45亩、12 号养殖塘19.41亩、13 号养殖塘24.44亩、14 号养殖塘22.88亩、15 号养殖塘25.22亩、16 号养殖塘17.00亩、17 号养殖塘18.98亩、18 号养殖塘35.68亩、19 号养殖塘35.76亩、20号养殖塘35.31亩、21 号养殖塘30.95亩、22 号养殖塘26.36亩、23 号养殖塘26.23亩、24号养殖塘20.89亩、25号养殖塘23.95亩、26 号养殖塘25.97亩、27 号养殖塘28.70亩、28号养殖塘20.00亩、29 号养殖塘12.00亩、30号养殖塘15.69亩、31 号养殖塘23.89亩、32 号养殖塘18.38亩、33 号养殖塘24.35亩、34 号养殖塘27.97亩。

    (具体塘号面积及位置详见附图)承包面积不再丈量。

    2.招标项目四至:东至茗岙村虾塘,南至路,西至上旺虾塘,北至塘股村。

    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为6年,承包期限自农历2019 20日起至农历2025 19日止,共6年。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标底价:

    1养殖塘塘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12号、13号、16号,共11口养殖塘,承包款每年每亩为人民币3300元。

    2养殖塘塘号9号、10号、11号、14号、17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27号,共12口养殖塘,承包款每年每亩为人民币2900元。

    3养殖塘塘号15号、18号、19号、20号、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共10口养殖塘,承包款每年每亩为人民币2600元。

    4养殖塘塘号34号,承包款每年每亩为人民币1500元。

    2、承包款支付方式六年承租款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

    四、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养殖塘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历2018  12   20 上午8:30-11:30时。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银行汇款单原件,并根据银行汇款单投标保证金份数每份付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3)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34口养殖塘的投标,但需提交34份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每份人民币10万元计。投标人投标次数可凭所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来定,每一份保证金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

    2.投标保证金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每口养殖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公历2018  12   19 下午16:30时前划入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帐户(开户行: 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花桥分行 帐号: 2010000233853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租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 3 工作天内退还(不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公历2018年 12  19 下午16:30时止。未按时汇入,其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3.领取标书时间:在公历2018  12    20  8:30-11:30时凭报名时开具的收款收据领取标书。一份投标保证金只能领一份标书。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公历 2018   12     20   日下午 13 :30 时。

    5.开标时间:公历 2018   12 20 日下午 13 :30  时。

    6.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 ,不留元及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公历2018年 12  月 30 日下午15点钟前付清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下栏塘虾塘养殖塘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六年承包款并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其它:

    1.本次招标,投标人投标次数可凭所提交保证金数额来定,保证金按每口塘人民币10万元计,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3.每口养殖塘投标人必须要求三家以上,如该养殖塘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该养殖塘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十、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而废,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违约范围,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回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瀑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花桥镇原吴都村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养殖塘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村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5.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自主养殖经营权,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养殖塘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养殖塘。如确需转让,必须经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逾期移交的,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业主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每三年进行一次河道疏浚费用由村方出资。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柯甫保、柯孔兴   联系电话:1356645863018367676999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微波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花桥镇原吴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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