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三门县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运输至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业主指定地点),运输方量约23559方(最终方量待垃圾清运完成后,由测量单位进场复测,最终方量以业主单位委托的测量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为准。),运输距离约8.5KM。包括挖土机挖、装车、运输、自卸、铺平等。参与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密闭加盖的专用车辆,垃圾运输全程做到“不见天”、“不落地”、“污水不遗漏”,并保持垃圾运输车的整洁。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元/m3) |
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项目 | 45日历天 | 24 |
四、合格招标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
4、供应商名下至少有一辆密封式专业垃圾运输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 11月 27 日下午14:30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具体见四楼LED屏幕)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网银转帐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6813901201090000143
4、收款单位: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三门支行
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8、不匹配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缺陷,保证金缴纳无效。下列投标保证金为不匹配缴纳:
(1)不是从交易系统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
(3)采用了其他供应商的虚拟帐户缴纳保证金。
(4)如企业基本帐户有变更,企业在【提交订单】前,应在交易系统中先变更帐户信息(并审核通过),否则系统会判定保证金无法匹配。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 11月 19 日至2018年11月 27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支付,售后不退。
八、项目咨询:
招 标 人:三门县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炜康
电 话:158586333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文俊
电 话:13968523899
地 址:三门县梧桐路20号总商会大厦27楼
定稿 三门县海润街道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文件.doc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三门县金鳞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上级主管部门: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