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注:各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培训一并进行,设区市集采机构不参加本次培训,另有安排)

 

 

关于举办全省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不含宁波):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帮助代理机构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政采云”系统,提高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业务能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浙财人事〔2017〕1号),经研究,定于2017年9月下旬在杭州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二)“政采云”系统实务操作。

二、培训对象

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不含宁波)各1人。

三、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9-30日,29日上午报到。

、培训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总机:0571-88066888)。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填好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9月15日下班前通过QQ群27599411报送至省财政厅采监处沈增民(0571-87058489)

(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8号)规定,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驾驶员食宿自理。

(三)请参训学员携带培训证书。培训结束时,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将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评估。

 

附件:1.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教学计划

  2.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附件1

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教学计划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主讲人

9

29

上午

          报   到

 

下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一)

马瑞敏

9

30

上午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二)

 

2.“政采云”系统实务操作;

 

3. 评估、验收。

 

   倪文良

 

政采云公司相关人员

厅干教中心

 

下午

返  程

 

 

 

附件2

 

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

报名回执

 

报名单位(盖章):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培训证书号

联系电话

(手机)

关于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