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香山华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补充公告(1)
发布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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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香山华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补充公告(1)

     

    致:各投标人

     

    一、关于三门县香山华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七、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正为以下内容:

    (1)七、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投标人需管理过类似的(面积为5000㎡及以上)小区物业管理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未尽事宜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 购 单 位:三门县香山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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