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旁镇上鲍至任家村连村公路路基工程补充公告
亭旁镇上鲍至任家村连村公路路基工程
补充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3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要求。如项目负责人曾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需办理变更手续才能满足建市[2008]48号文件要求的,则变更证明材料应在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提交给招标人,经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书面认可后有效。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在建不作要求”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亭旁镇上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