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医院室内遮阳工程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医院室内遮阳工程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嘉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县人民医院 委托就三门县医院室内遮阳工程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三拓展2018-039号
二、项目名称:三门县医院室内遮阳工程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
三、招标范围:三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格书。
四、预算金额: 430万元
五、交货期: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招标单位申请验收。
六、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遮光遮阳产品或窗帘等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mztb.com。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LED屏幕)。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网银转帐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0元整(¥ 80000.00元)。
3、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6813901201090000143
4、收款单位: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三门支行
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同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8、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 章工 联系电话: 13758601708
代理方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13616675043; 传真:0576-83231100
三门县人民医院
浙江嘉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8日
三门县医院室内遮阳工程及配件采购安装项目09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