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三门公路运输总公司公交分公司纯电动空调公交车采购 公开采购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
2018年浙江省三门公路运输总公司公交分公司纯电动空调公交车采购
公开采购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
各投标供应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15. 投标保证金”中的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电汇、网银转帐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15.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2018年9月6日17:00。
15.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5.5收款单位: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帐号:6813901201090000143。
15.6不匹配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缺陷,保证金缴纳无效。下列投标保证金为不匹配缴纳:
(1)不是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交易中心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
(3)采用了其他供应商的帐户缴纳保证金。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浙江省三门公路运输总公司公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