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度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2018年度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竟争性磋商采购,凡具备本项目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三拓展【2018】-01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2018年度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六、服务期:2018年8月5日前全面完成并提交成果。
七、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具有土地规划机构准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址、售价:
时间:2018年6 月 5日至2018年6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00;下午:14:30-17:00
地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mztb.com。
磋商文件售价(元):300元/本,售后不退。
九、磋商(开标)截止时间:2018年6 月1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开标)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详见四楼显示屏)。
十一、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独立密封包装并在封套外注明单位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mztb.com)。
十三、项目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郦观良 王楠 联系电话: 652608 675856
代理人联系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3318976
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4 日
6.3定稿招标文件 2018年度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