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江景花苑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江景花苑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编号:浙信备【2018】 015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三门县江景花苑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江景花苑小区共有2300多户,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高层面积约16万平方米,多层约6万平方米,商铺约1.1万平方米,地下室约5万平方米,电梯62台。招标方案两个,投标单位可以选取其中一个或者同时选取两个方案制定物业管理方案。方案一:高层物业费收1.4元/平方米(5层以上),1-4层收取1.2元/平方米,多层收0.65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元/个/月。方案二:高层物业费收1.3元/平方米(5层以上),1-4层收取1.1元/平方米,多层收0.55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元/个/月。
三、地点:大湖塘
四、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公司(含暂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8年 05月 10日--2018年05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在三门县广场路2号金鼎豪庭一幢一单元1701室(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三门县江景花苑业主委员会会议室(三门县心湖社区环港路三和江景花苑小区4-2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物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提交。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服务保证金留存。若达不到服务标准由江景花苑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依据《台州市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2015年版)的规定清退并没收剩余服务保证金。
十、服务保证金:方案一:60万元/3年,如无违约,则每年退还20万元。
方案二:45万元/3年,如无违约,则每年退还15万元。
十一、其他
1、商铺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用于小区公益投入。(列入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宣传)
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3、小区水电公用户头由中标单位接收。
4、小区内所有广告费一律由业主委员会收取。
十二、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13736585358
代理方联系人:陈锐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
三门县江景花苑业主委员会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