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火烧宅院遗迹景观提升工程公开选择公告
三门县火烧宅院遗迹景观提升工程公开选择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 受采购方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三门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三门县火烧宅院遗迹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选择,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嘉逸三【2018】021号
二、谈判项目概况:三门县火烧宅院遗迹景观提升工程,具体详见选择文件第二章选择需求。
三、估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工期:2018年5月13日前完工。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雕塑设计、施工相关范围。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6日
报名/发售地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smztb.com)
售价(元):300元
七、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二.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原始数据自行采集。
十三、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陈思笋 联系电话:0576-83330883
代理方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三门县火烧宅院遗迹景观提升工程0413.doc
三门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三门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嘉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