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潘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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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门县浦坝港镇潘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浦坝港镇潘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三门县水利局三水利【2015 7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及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门县浦坝港镇潘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龙坑村,山塘集雨面积0.15km2,总容积3。6万m3,主要用途为灌溉。工程等别为V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7级。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括坝体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防放水涵管工程、启闭机房等工程。

    工程估算价及计划工期:

    三门县浦坝港镇潘家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预算造价约:1026773元。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页面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smztb.com.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11     19 

       9     00   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人: 

        话:13575840953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5

     

    招标代理机构: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丁文俊               

        话:13968523899         

        址:三门县梧桐路20号总商会大厦27

    附件:招标文件
          预    算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11

    20151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近3年(2012111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企业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或台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浙江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2111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或台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水利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属水利专业的有效证明。

    5

    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配备,且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B C 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1、投标人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附表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另根据(三水利[2014]133号)文件规定:凡在三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水利企业在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县范围内原承接项目合同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不认定为有在建工程。

    3、无在建工程、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无行贿犯罪纪录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后经查实,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中的3万元不予退还。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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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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