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公告)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二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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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二期修缮工程

    招 标 公 告(四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二期修缮工程已由三发改审[2013]1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位于三门县横渡镇东屏村,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门前田道地和上道地、下新屋道地、第一道地至下新屋道地巷弄沿线房屋东侧、仙女井A楼的修缮设计、施工、质量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计划工期:不超过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的浙江省内企业(设计允许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持有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5 11 9日~2015年 11 13日(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4.2发售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4.3洽购时需携带的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4发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联系人:吴春莲      

    4.6联系电话:0576-83519809    传真:0576-835198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8930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进行设计,如需向招标人了解情况,可与招标人联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

    联 系 人:倪伟国

    电  话:0576-833263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春莲

    电   话:0576-83519809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电大宿舍楼B幢301室

     

     

     附件:招标文件

    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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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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