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三国土告字〔2016〕2号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三国土告字〔2016〕2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110KV扩塘变电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座 落 | 用地 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地块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 高度 |
1 | 110KV扩塘变电站地块 | 三门县浦坝港镇 | 2689 | 不大于1345 | 公共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 50年 | 不得小于0.5 | 不得小于19% | / | 不得超过18米 | 61 | 15 | 1万元及1万元整倍数 |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5〕第046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凡是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企业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6年2月15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15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7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6年2月16日10时整;
(二)挂牌起始时间:2016年2月16日8时;
(三)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16时止。
(四)公开出让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动工建设,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四)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7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83332934(财务科)
联 系 人:王先生 林女士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帐户1: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账号: 12070711290000050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帐户2: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 330016674350583333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帐户3: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 38315836130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