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文件澄清说明1
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1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页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的查询结果为准);
应为:
1、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删去招标文件第三页一、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以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技术咨询。”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十二页投标人资格条件情况表中:
(4)投标人自2012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至少一个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监督评估(或水电工程的移民综合监理)业绩。
应为:
(4)投标人自2011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至少一个大中型水库工程移民监督评估(或水电工程的移民综合监理)业绩。
特此澄清
三门县东屛水库建设指挥部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