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村民住宅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村民住宅建筑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村民住宅建筑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村民住宅建筑设计;
2.2. 工程规模:工程位于大湖塘新区XC-02-02-11地块;用地性质:住宅、商务办公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用地);用地面积4411M2;容积率1.8-2.65;主题建筑限高60米
2.3. 招标范围: 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4. 设计工期要求:
1)方案审批后 15 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方案审批 30 个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竞标费用:
1)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
2)第二名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 20000元人民币;
3)第三名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 15000元人民币;
4)其余投票人及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6. 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已经在三门县阳光中介网备案的建筑甲级设计单位;2、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提供能体现数据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申请人无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被禁止或者暂停投标的;4、投标人在三门县设有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得少于200㎡,需提供证明)。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书时间
4.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时,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人民路252号2单元604室)购买招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以现金形式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示公司名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28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报名携带材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3、经办人身份证。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郭希斌 联系电话:1396852988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秀秀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