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溪北片防洪排涝整治(一期)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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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评审方式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人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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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溪北片防洪排涝整治(一期)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三门县溪北片防洪排涝整治(一期)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三门县海游港北岸综合整治与建设指挥部拟公开选择 三门县溪北片防洪排涝整治(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三门县溪北片防洪排涝整治(一期)工程
2、地 点:三门县县城溪北片
3、概 况:施工范围包含东截洪部分,马家山防洪堤部分,溪北片排涝改建部分,三门县县城入城道路至晏站市政工程(K2 120~K2 996.018)
4、总投资额:预算造价50033468元
二、代理范围
企业必须在三门县阳光中介网备案,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
三、代理服务费
上限价8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乙 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2、未达到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招标业绩(如有要求)的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中复印件装订成册,附《公开选择申请书》为首页,与原件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
2、保证金人民币 2000元缴纳凭证(现金)。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4、以上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提交材料、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4 日 上 午 9:00 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4楼)
七、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业主和有关监督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由各评委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打分。
①企业年度考核分0-10分,年度考核第一名得10分,年度考核第二名得8分,年度考核第三名得7分,年度考核第四名得6分,其它得5分。
②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分0-10分,年度考核第一名得10分,年度考核第二名得8分,年度考核第三名得7分,年度考核第四名得6分,其它得5分。
③企业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的扣2分,被列入黑名单的扣4分;项目负责人记个人不良行为的扣1分,被列入黑名单的扣3分。
④商务报价分0-80分。商务报价超过8万元的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各投标企业的有效报价范围内所有报价的平均值下浮20%为评标基准价,高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标底价,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每1%扣1分;
⑤投标人总得分为企业年度考核分 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分-不良行为扣分 商务报价分;
⑥中标候选人确定:取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则以商务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报价再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在抽签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后因代理机构原因以及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放弃中标或逾期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重新招标,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期间所发生的须增加的费用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协商。
3、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4、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角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九、公告时间
2016 年 3 月 9 起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十、开标地点
三门县公共资源中心(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4楼)
业主(公章):三门县海游港北岸综合整治与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李和军 联系电话:1375860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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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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