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将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养殖塘位于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本次发包面积为: 1号塘面积为19亩,2号塘面积为19.72亩,3号塘面积为18.6亩,4号塘面积为18.6亩,5号塘面积为18.9亩,6号塘面积为18.9亩,7号塘面积为19.5亩,8号塘面积为20.09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
二、承包期限五年,自公历2016年3月31日起至公历2021年3月30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1号塘至4号塘每亩每年承包款为人民币2200元/亩,5号塘至8号塘每亩每年承包款为人民币2000元/亩,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中标公示三日后,第四天下午三时前中标方同发包方签订(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合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五年承包款,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发包方重新发包。
四、本次招标每口塘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养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 3 月 28 日上午9:00-11:30时。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a、每口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以现金方式在2016年3月28日下午1:00-2:30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
b、领取标书及时间:在2016年3月28日下午1:00-2:30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领取。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3月 28 日下午3:30时。
4)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5)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每口塘资料费2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3点钟前付清五年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五年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加尚 陈祖会 联系电话:13655766939、13216993062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微微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