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江南壹号临街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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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江南壹号临街商铺招租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江南壹号37号楼(部分)和38号楼的11间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及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江南壹号37号楼(部分)与38号楼商铺。

    2.招租商铺性质:商铺权属属于新场村集体所有。

    3.招租商铺简介:本次招租商铺共11间,按11个标的单位进行招租。具体各标的位置及面积如下:

    招租标的

    位置

    商铺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

    37号楼

    1-8号商铺

    61.19

    2

    37号楼

    1-9号商铺

    61.32

    3

    38号楼

    1-10号商铺

    190.33

    4

    38号楼

    1-11号商铺

    92.61

    5

    38号楼

    1-12号商铺

    97.02

    6

    38号楼

    1-13号商铺

    123.47

    7

    38号楼

    1-14号商铺

    117.29

    8

    38号楼

    1-15号商铺

    123.47

    9

    38号楼

    1-16号商铺

    97.02

    10

    38号楼

    1-17号商铺

    92.61

    11

    38号楼

    1-18号商铺

    164.29

     

    二、本次招标商铺招租要求

    1.本次出租商铺,标底为每平方米月租金40元,租期为6年。

    2.本次出租商铺,建筑垃圾清运费(5元/㎡)、物业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支付,村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本次出租商铺水、电户头及高层维修基金由村方支付。

    4.合同签订前,承租人还须向物业处交纳装修押金2000元(在装修结束后退回),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村方给予承租人一个月的装修时间,届时合同的6年租赁期正式开始,对该房屋装修的所有投入(包括设备配置)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不能按时付租金,则取消承租资格,村方重新组织另行招标。

    5.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商铺进行出租,村方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村方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8.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村方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租方式及评标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平方米月租金4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3.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租的原则,一年一付。

    即在合同确定的租赁时间下一年度开始的一个月前一次性附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则视为违约。第四年起按上一年度租金3%逐年递增。

        4.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四、投标人要求: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及法人。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18131 上午8:00-9:30 时。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间商铺的投标,投标人投标次数可凭所投报商铺投标保证金数额来定,保证金按每间商铺4万元计,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付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租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不计息)。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公历 2018 1 31 日上午  10:00 时。

    5.开标时间:公历 2018 1 31 日上午 10:00  时。

    6.报名、递交标书及开标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六楼交易大厅。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2018年2 月 6 日下午4点钟前付清第一年度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6年租赁期一个月后正式开始),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江南壹号临街商铺招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4万元没收,直接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该商铺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俞高明、俞尧土    

       联系电话: 13958532882/13958536691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微波   

       联系电话: 0576-83322830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8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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