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化肥采购及商品有机肥财政补助入围采购更正公告
三门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化肥采购及商品有机肥财政补助入围采购
编号:三招采〔2016〕003号补充说明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三门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化肥采购及商品有机肥财政补助入围采购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09:00时整”现修改为“2016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整”。
二、“招标文件第2页招标公告第七条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网银转帐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A、第一标段:人民币 18000 元整; B、第二标段:人民币 15000 元整;C、第三标段:人民币 5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银行到帐时间):2016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
投标人应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虚拟帐户,并按“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收款户名、收款银行、收款帐号(即虚拟账户)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
现修改为:
“1、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8000 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00 元整;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整。投标人应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同城)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银行账号:9013920108000288 财务联系电话:0576-83336115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备注”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公告第十条其他:
四、“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第(三)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网银转帐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A、第一标段:人民币 18000 元整;
B、第二标段:人民币 15000 元整;
C、第三标段:人民币 5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银行到帐时间):2016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虚拟帐户,并按“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收款户名、收款银行、收款帐号(即虚拟账户)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
不匹配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缺陷,保证金缴纳无效。下列投标保证金为不匹配缴纳:
1、不是从交易系统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账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
3、采用了其他投标人的虚拟帐户缴纳保证金。
4、如企业基本帐户有变更,企业在【提交订单】前,应在交易系统中先变更帐户信息(并审核通过),否则系统会判定保证金无法匹配。”
现修改为:
“1、投标方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A、第一标段:人民币 18000 元整;
B、第二标段:人民币 15000 元整;
C、第三标段:人民币 5000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供应商一律凭银行汇票或电汇,于规定时间前到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方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三门县农业林业局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