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大湖塘全民健身中心工程补充公告2
三门县大湖塘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三招建[2016]065号补2
致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三门县大湖塘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1、招标文件中“(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月《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更改为“(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A1=《台州造价信息》2016年第3期(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
2、因本项目实施期间涉及“营改增”,请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税制改革带来的风险。
未尽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体育局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