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岩下村古道修复及沿线古建局部修缮工程补充公告
三门县岩下村古道修复及沿线古建局部修缮工程
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表”第13项(11)条款4)小点“c)浙江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更改为“c)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表”第17项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50000元)”更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五部分“浙江省三门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更改为“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
四、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