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三门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4

关于征集三门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统一建设和规范管理,扩充评标专家资源,实现评标专家共享,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在三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

二、 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和具备各类执业资格的;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和(2)项需符合其中1项

三、申报专业:

征集综合性评标专家的专业类别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城市园林绿化、公路和政府采购等六大类。

四、申报材料

1、《三门县综合评审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后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证明材料。

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材料审核

1、申请人直接登录“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mztb.com.cn)下载中心招投标表格下载《三门县综合评审专家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送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完毕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六、有关说明

1、经通过审核资格和参加评标专业培训的专家颁发《三门县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和抽取使用。

2、三门县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将实行每二年一聘,在此期间对原专家因超龄的,或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中心将作解聘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3、若申请人在上述申报时间外达到申报条件,可以不断申请补充专家库,申报程序不变。

4、为方便中心管理,原已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里的专家需重新申报。

(联系人:章小湧    联系电话:83325699)

附件:三门县综合评审专家申报表(请点击下载)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