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三国土告字〔2016〕5号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三国土告字〔2016〕5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三门县海游街道山陈村B地块(局部)共5间单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间
地块座落乡镇 | 地块 编号 | 编号 | 类别 | 地块面积 | 建筑面积(包括阁楼) | 地块用途 | 使用 年限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三门县海游街道 | 山陈村B地块(局部) | 6﹟ | 灿间 | 53 | 24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4层 | 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3米 | 50 | 10 | 1万元及 1万元的 整倍数 |
7﹟-10﹟ | 标准间 | 52 | 242 |
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0〕第037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本次拍卖出让间数视竞买报名人数而定,原则上竞买间数与拍卖间数比例不得小于2:1。
四、申请人于2016年8月10日8时至2016年8月10日17时止,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14楼(地址:三门县大湖塘新区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17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6年8月11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竞买者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及拍卖佣金,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该地块与相邻房屋灿墙接驳,需平摊接驳费用为每间2500元,由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缴付西区指挥部。
(四)竞得者须按县建设规划局审查同意后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7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83332934(财务科)
联 系 人:宋先生 王先生 林女士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帐户1: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账号: 12070711290000050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帐户2: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 330016674350583333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三门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帐户3: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账号: 199501010121242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帐户4:
收款人名称:三门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账户。
账号: 38315836130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备注:国土局土地款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