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第一章10条规定,,现发布第一号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30页中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合同生效,施工单位人员、设备进场后10天内支付该工程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在6个月内付清. ”
修改为:
“合同生效,施工单位人员、设备进场后10天内支付该工程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在12个月内付清. ”
2、本工程有关路灯等材料的采购,由业主方陪同施工单位采购,经业主方确认签字后方可使用。
3、其余未及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