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2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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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路灯线路改造工程第一章10条规定,,现发布第一号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30页中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合同生效,施工单位人员、设备进场后10天内支付该工程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在6个月内付清. ”

    修改为:

    “合同生效,施工单位人员、设备进场后10天内支付该工程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在12个月内付清. ”

    2、本工程有关路灯等材料的采购,由业主方陪同施工单位采购,经业主方确认签字后方可使用。

    3、其余未及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三门县花桥镇寺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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