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 (VRV空调设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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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 (VRV空调设备)补充公告
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VRV空调设备)招标文件补充公告
三建招备【2016】142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对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1、招标文件第17页,技术资信评分第3项评分细则“由评委对制造商注册资金进行综合评议:注册资金最高的得4分,次高和第三的得3分,其他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资料)” 更改为:a)由评委对制造商注册资金进行综合评议:注册资金最高的得3分,次高和第三的得2分,其他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资料);b)由评委对品牌认可度,酌情打分,0-1分。
2、招标文件第17页,技术资信评分第9项评分细则“由评委对投标产品压缩机的自主研发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共3分。压缩机及主机的生产商与制造商为同一单位的,得3分;压缩机的生产商与制造商为合作研发或OEM制造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国内生产的必须提供压缩机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内生产),如是进口压缩机需提供进口报关单或海关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OEM或合作生产提供相应协议书。”更改为:压缩机品牌与所投标产品品牌一致,采用进口压缩机的,得3分。压缩机品牌与所投标产品品牌一致,采用国内生产压缩机的,得1.5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P24《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中部分条款做以下修改:
a)取消2.3.6条款★要求,更改为压缩机生产技术的先进性描述;
b)取消2.7条款“同一系统内室外机最大高差≥90M”;
c)取消2.8条款“同一系统内室内机最大高差≥30M”;
4、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更改为2016年9月8日9: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银行到帐时间)更改为2016年9月8日00时00分。。
三门县人民医院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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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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