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岩下罗氏宗祠等二期修缮工程补充公告(一)
三门县岩下罗氏宗祠等二期修缮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一)
各投标人:
自招标文件发出后,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方式统一回答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53页4.评标和程序第3条更改为:
3、技术标副本为暗标,要求如下(如有违反下述任何一条,作废标处理):
(1)技术标副本封面或内文均不得加注有关投标单位名称、标记、图案、符号、标识、标志等特征性的任何文字或符号信息。
(2)技术标副本内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人信息(如单位名称、概况、人员姓名、以往工程名称、获奖情况、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图案、符号、标识、标志等)的暗示或明示标记或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说明有冲突的,已本补充说明为准。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东屏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指挥部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