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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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至河、南至蒲岙村地、西至长浦庄村土地间的河流、北至路。土地发包面积195亩(其中长浦庄村占165.75亩、下畔村占29.25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

    二、承包期为三年,自农历2017年8月1日起至农历2020年7月29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承包款为人民币200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1、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度土地承包款;2、在农历2017年9月10日付清第二年度土地承包款;3、在农历2018年9月10日付清第三年度土地承包款。

    四、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土地承包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21日上午8:00-11:30时。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a、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以现金方式在公历2016年9月21日13:00-14:30时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第三年度土地承包款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

          b、领取标书及时间:在公历2016年9月21日13:00-14:30时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领取。

    3)投标截止时间:公历2016年9月21日15:00时。

     

    4)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大厅

    5)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款的权利,若乙方未按以上付款时间付清本年度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款收回土地。2、承包到期时,乙方应无条件清理好各种地上植物,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交回甲方,若延缓时间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因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4、若政府有补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5、若在承包期内发生政策性变更、土地被依法征用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补偿款归乙方,土地赔偿款归甲方。6、乙方在承包地上只准农业种植,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不准取土。7、承包地内一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下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吕继考、毛华佳       联系电话:1370686829018758654119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雨萱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下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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