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下畔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下畔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下畔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至河、南至蒲岙村地、西至长浦庄村土地间的河流、北至路。土地发包面积195亩(其中长浦庄村占165.75亩、下畔村占29.25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
二、承包期为五年,自农历2017年8月1日起至农历2022年7月29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每亩每年承包款为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元(¥188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分五次支付:
1、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土地承包款(即:农历2017年8月1日至农历2018年7月30日);
2、在农历2017年9月2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的土地承包款(即:农历2018年8月1日至农历2019年7月29日);
3、在农历2018年9月2日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的土地承包款(即:农历2019年8月1日至农历2020年7月29日);
4、在农历2019年9月2日一次性付清第四年度的土地承包款(即:农历2020年8月1日至农历2021年7月30日);
5、在农历2020年9月2日一次性付清第五年度的土地承包款(即:农历2021年8月1日至农历2022年7月29日)。
四、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五、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土地承包能力的自然人。
六、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6年10月13日上午8:30-9:30时。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以现金方式在公历2016年10月13日上午9:30-10:00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的1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第五年度土地承包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另外10万元作为第一年度的土地承包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天退还。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16年10月13日上午9:30-10:00时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领取。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16年10月13日上午10:30时。
4)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大厅
5)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付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
6)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 拾元 ,不留元及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
七、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5:00时前付清第一年度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下畔村长春塘东头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年度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 20万元没收,直接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该土地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款的权利,若乙方未按以上付款时间付清本年度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款收回土地。3、承包到期时,乙方应无条件清理好各种地上植物,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交回甲方,若延缓时间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因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5、若政府有补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6、若在承包期内发生政策性变更、土地被依法征用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补偿款归乙方,土地赔偿款归甲方。7、乙方在承包地上只准农业种植,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不准取土。8、承包地内一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下畔村村两委所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下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吕继考、毛华佳 联系电话: 13706868290 、18758654119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雨萱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下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