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大寨田堰坝工程招标公告
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大寨田堰坝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大寨田堰坝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大寨田堰坝工程位于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工程等所有内容。
预算造价约:546799元 。
计划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专业不明,必须提供大专院校水利专业的毕业证书)。(4)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均要求具有水利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其他要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本工程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 10 月 8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芹溪招标文件.rar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6年 10 月 13 日8:00至16:30,在三门县西区大道永昌家园4幢2单元301室(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 14 日9 时 00分,地点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卢绍兴
电 话:13968522139
地 址: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焕燕
电 话:0576-83331699
地 址:三门县西区大道永昌家园4幢2单元3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