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溪(官塘山咀至公路桥)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溪(官塘山咀至公路桥)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溪(官塘山咀至公路桥)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级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溪(官塘山咀至公路桥)清淤工程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所有的内容。
预算造价约: 127888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0月10日起发出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在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电大宿舍B幢301室(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企业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书”)(复印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方甫军
电 话:18767439111
地 址: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春莲
电 话:0576-83519809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沿山路电大宿舍B幢301室
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三门县浦坝港镇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