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检察院篮球场及围网拆改翻修工程谈判公告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篮球场及围网拆改翻修工程
谈 判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三门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篮球场及围网拆改翻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16-JZ032
二、谈判内容:对三门县人民检察院的篮球场及围网进行拆改翻修。预算造价为人民币30.50万元。
三、服务期限:5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合格谈判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
谈判文件将于2016年11月14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六、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二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谈判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1月22日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同城)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银行账号:9013920108000288 财务联系电话:0576-83336115
2、谈判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谈判单位全称,“备注”或“交易附言”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
3、请于开标前到财务室办理谈判保证金的相关手续,以便签到时与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一起出示备审。
八、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
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凡是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成功的,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投标。
九、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周菊富; 联系电话:0576-83300999
代理方联系人:吴振敏; 联系电话:0576-83321522 传真:0576-83321708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浙江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76521 0576-83325699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