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总面积约140亩(该面积长浦庄占85%、下畔片占15%)。本次招标各标段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本次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面积(亩) | 标底价 (元/年/亩) | 投标保证金 | 具体位置 |
1 |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 140 |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 1600 元以上,含1600 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长春塘西头土地土地总面积约140亩(该面积长浦庄占85%、下畔片占15%)。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四至为:东至道路为界;南至蒲岙村土地交界的水沟为界;西至道路(河岸退进4米为道路)为界;北至道路为界。 |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3年,自公历2026年3月2日起至公历2029年3月1日止(不足3年按3年计)。
2、付款方式:总承包款分三期支付,中标人应于公历2025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第一年度)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第二期(第二年度)承包款在公历2026年10月9日前付清;第三期(第三年度)承包款在公历2027年10月9日前付清。如未按付款时间付清承包款的,则合同终止,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同一标段中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第一期部分承包款,多退少补。
五、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各标段报名时间:
1.1报名时间:公历2025年11月4日上午9:00-9: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现金伍仟元整(¥5000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5年11月4日上午9:5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且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百,不留十、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十、元、角、分则舍去取整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25年 11月 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第一年度)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西头土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该项目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场地平整由中标方负责,在承包土地上只准农业种植,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物。
2、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3、在租期内除因招标方或政府原因导致承包土地被收回的,中标方有获得损失赔偿及相应补偿权利。
4、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准取土,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地内一切设施及道路损坏修复,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概不负责。
5、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若在承包期内发生土地被依法征用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退还被征用土地面积当年的承包款;被征用土地青苗以及大棚等损失的补偿款归乙方;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归招标方。
7、到期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清理好承包地内的所有种植物、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交回发包方;若中标方延缓时间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8、因不可抗力因素,对中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概不负责。
9、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10、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吕志伟
联系电话:13968516388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敏霞
联 系 电 话:13968069503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