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三建招备【2016】316 号补充文件(5)
各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之前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版本为2招标文件(二次装修)20170122-含重点清单--重发)第22页资信评审内容有误,更正为:
1、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得分0-0.5分: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造价金额超过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装修工程或金额超过1.5亿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包括装修工程的总承包项目),且该业绩须获优质工程奖,具体得分如下:获得县级的得0.1分,市级的得0.2分,省级的得0.3分,国家级的得0.5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注:
1、公共建筑定义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第60页“工程类别划分说明”中的公共建筑和特殊建筑。
2、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审计决算书。
获奖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奖项的证明材料为获奖证明文件(不可缺页)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若现场网上查询与投标文件不符,将被认定为废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为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三门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