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跳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十八庄村)工程 招标公告
健跳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十八庄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健跳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十八庄村)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预算审核价:249170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门县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 2 月 22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4.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7年 3 月1 日8:00至9:00,在三门县健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宿舍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 1日9时 10 分,地点为三门县健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宿舍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军强
电 话:15057632032(6660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文俊
电 话:13968523899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健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2月22 日
附:
招标文件健跳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十八庄村)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