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出租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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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出租

    招标公告

     

    受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经营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二楼餐厅出租进行公开招租,面积约为672m2

    2、标底价:11.8元/平方/月。

    3、租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投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5、投标地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6、付款方式:中标后5天内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

    7、投标保证金:现金2万元;提交标书时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以现金的方式现场退还(不计息)

    8、现场报名及获取标书携带资料: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和领取标书及相关资料将于2025年3319:00时至9:30分,在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报名时携带资料:1)、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9、标书的递交

    9.1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 31  10 00  分,地点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10、中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1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角。不留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分则四舍五入计至角。

    12、其他要求:

    12.1、甲方需负责接通水、电到总表,费用由甲方负担,资产归甲方所有。其他范围通水、通电等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水费、电费、清理费、消防器材及安装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12.2、乙方所租赁的场地,如需装潢,由乙方自行设计,自行组织装饰,费用也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且乙方在装潢时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

    12.3、乙方在租期满后,如不续租则乙方购置及装饰的不动产资产归甲方所有,动产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置(如对甲方原有财产造成损坏的,应予以恢复)。

    12.4、该地块属集体土地,甲方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证件。工商、财税、消防等相关经营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经营审批手续,但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1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产转租他人。

    12.6、酒宴期间,楼下需要停车的,乙方需事先安排,不应造成道路拥堵。安全措施未到位的村方有权阻止。

    12.7、若本村村民家有喜事或丧事需要使用酒宴餐厅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优先给本村村民使用(按村方习惯配合,如结婚摆酒有暖房、正日、三日的,收费按结婚当日晚餐桌数计算,暖房三日不算桌数:丧事按午餐桌数计算,落山酒桌数不计算),每桌按价格80元计。

    12.8、乙方在租赁期间保持楼层清洁卫生,二楼公用卫生间及时清洗,不能对周边造成污染,以及不能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如厕所有所损坏,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12.9、承包方只能作为餐厅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12.10、如果二层装修对于一层楼层吊顶有破坏的,乙方承担一层楼顶吊顶的恢复费用。

    12.11、租赁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全面履行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服从相关部门和甲方监督管理;如发生消防等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12、办公楼三楼装修,在不影响二楼餐厅正常使用情况下予以配合。

     

    13、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韩俊

      话:13867625103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许子倩

      话:18758430742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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