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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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联招备【2025005号

    二、磋商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

    1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48.00

    48.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下载地址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2、获取(公告)时间: /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1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联通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71号(启明茶艺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地址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楼凯霞           联系电话:0576-83339991   

    (二)采购人 

    联系人:陈赛男                联系电话:0576-83300981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食堂

    联通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

    20250319

     

    招标文件-检察院食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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